麦森Melson

业余甜文爱好者——职业矿工

【豆腐丝】Nocturne in Paris(1)

summary:罗伊斯订婚了,却在订婚宴上移情别恋。


1.


罗伊斯订婚了。


这并不是个稀奇的事儿,在这个超过二十五岁就会被追着催促找个对象的时代。他可不是那种会被叽叽喳喳的言论逼得无路可走就随便决定自己未来的人,他有着自己的想法和目标——嘿,这家伙梳着一头有型的头发,鬓角打理得干干净净,穿着一身长辈看不惯的破洞牛仔外套和灰色打底衫——这是最可能被说小话的那种叛逆流行青年装扮,也许会因为边听歌边滑滑板而一头撞到路灯上。


不过罗伊斯不会滑滑板。


他正坐在花店的角落,一把白色的椅子上。下午五点,花店柜台里的金发女士把额前的碎发理到耳后,轻轻啧了一声,从抽屉里取出最后一本册子,递给面前的克罗斯。


他翻了翻前两页的花束,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撑着腰往斜后方的椅子上扔了个纸团过去,正好打在罗伊斯无意识捏着新耳钉的手指上。他停下嘴里的咀嚼,抬起头来无辜地看向纸团的主人和他手里的花册。


“我想这里也没有你喜欢的类型。”


他摊开手,将手机放在桌面上,耸了耸肩,“我实在想不到还能送他什么东西了。”


克罗斯揉了揉眉心,把册子递给金发女士,后者已经看了三次手表,在得到肯定的答案之后头也不回地开始收拾手提包。他靠在玻璃柜上,阴影下边正好是一束粉色的玫瑰花束,装点着一些不那么明显的白钻,也许在暖光下会更好看。


他想说,你可以直接问他喜欢什么——不过罗伊斯不会这么做的,就凭这家伙能唐突地通知亲朋好友自己订婚了而他甚至没有跟订婚对象见过一次面那样——固执得要命。


于是克罗斯只是叉着腰看着他,摇摇头说,“那我们走吧。”


罗伊斯在此期间将口香糖吐了个泡泡,又重新嚼了起来,“或许我应该送点别的东西,大作家应该不会喜欢花这种香气浓艳的礼物。”


“其实是你自己不喜欢吧?”


“托尼——”他摸了摸鼻子,突然歪着嘴笑起来,“我能感觉得到的,他不会喜欢这个。”


“就凭他的文章?”


“嗯。”罗伊斯顿了顿,“就凭他的文章。”




2.


罗伊斯跟一个大作家订婚了。


这件事发生的概率就跟走在路上被鳄鱼偷袭倒地的同时在地上捡到一张巨额钞票一样——罗伊斯天天都会坐在电脑前幻想自己未来的美好生活,他不喜欢网络上关于人生命运的测试,即使自己有时候会忍不住去做。如果是坏结果,他就会默默退出,当做这事没发生过。如果是好结果,他就会将截图发给自己的每个朋友,告诉他们自己成为伟大又富有的作家的想法并非空穴来潮,也不是不切实际。


但点击量最高的那个运势测试也没能算到他会在那天收到一封来自R.L的邮件。


准确来说,是一封“求爱”邮件。


起初,罗伊斯并没太在意这封跟广告邮件没有太大区别的信件,鉴于发件人的姓名完全看不出他的诚意。但他在把这封信收入回收箱之前瞥到了“Marcinho”——这是他的笔名。


新人作家罗伊斯欣喜若狂地点开了这封不觉来历的邮件,以为自己收到了第一份来自狂热粉丝的表白。


通常情况就是这样,事业的起步期并不会有那么多挫折,每一份来自读者的善意都能给人极大的力量。


于是他从床上蹦了起来,正襟危坐在电脑桌前,却发现这封信并非他想象的那样。


五分钟后,罗伊斯给好友克罗斯打了电话。


“求婚?”


“我想他不会给所有人群发求婚邮件,你不会也收到了吧?”


“没有,不是——谁……等等,谁跟你求婚?”电话那头传来办公椅吱呀吱呀的声音,之后的声音更大了一些,“我怎么不知道你谈恋爱了?”


“我没有,托尼。”罗伊斯把手机夹在肩膀和耳朵之间,歪着头移动鼠标,敲击键盘的声音传到电话另一头,“我在查呢,这个署名是R.L,我们认识名字缩写是这个的人吗?”


结果是,没有。


在网络上找到名字缩写是R.L的人也许困难,但考虑到罗伊斯小小的社交圈和他有过邮件往来的人的身份,从他有过交集的人到那些可能会跟他有交集的人的名单里一查,结果很快就被筛选出来了。


电话那头停顿了一会儿。


“你查出来了?”克罗斯似乎走到了一个更安静的场所,小心翼翼地问。


“老天。”罗伊斯搓了把脸,他可能忘记了对方根本看不见他的表情,“也许是我想错了,一定还有其他人……”


“得了吧,告诉我,他是谁?”


罗伊斯深吸一口气,又硬生生憋了回去。


罗伯特莱万多夫斯基。


罗伯特莱万多夫斯基,那个十年前风靡整个文坛的文学评论家。这人年轻的时候写过两部中篇小说,不温不火。他似乎很快意识到了自己在这个方面没有顶级天赋,于是迅速转型,给当时的几名大众小说家写了文学评论,并发表在了刊物上——于是名声大噪。


这倒不是说他文风刻薄。莱万不是一个喜欢写讽刺的人,他倒说“文字的讽刺总有一部分是指向自己的,而真正的讽刺和鄙视是更为平静的,是沉默。”说这种看似清高的话很容易被推上风口浪尖,不过所幸也给他之前的两本小说的销量带来了质的飞跃。


后来,莱万出版了一本关于成功心理学和大众心理学的书。他几乎没有做任何宣传,只同意了一家报社的采访,也拒绝在采访中露面——关于莱万本人,全网仅存一段他说波兰语的视频,于是有人猜测他是波兰人。


不过不久后,那段音频也被下架,从此消失无踪了。


在这个时代,没有人能真正置身事外,想要查到一个人的生平事迹是再简单不过的了,不过莱万的名字在文学圈子里流传了不少年,直到在他的几篇文章和短篇侦探小说发布之后,这位知名作家逐渐走向职业生涯末期,也没有人曝出这位评论家和文学家的真面目。于是又有人猜测,莱万家的势力比所有人想象的都要可怕。


话说回来,那本心理学的书,罗伊斯上大学的时候读过。那是他读过的第一本这个方面的作品,虽然中途放弃了两次,也算是陆陆续续看完了。出于跟风效仿同学之间流行的写文评的培养文学志趣的形式,他也给作者写过一封邮件,信件里的内容无非是一些没有营养的抒情和感受。他现在可以大胆地说出“没有营养”几个字,因为罗伊斯在看完下一本同类型的书之后便把莱万的观点抛到九霄云外了。


那时候,罗伊斯在邮件里说:“我也在写试着小说。”


他还说了什么暴露自己身份的话吗?他的署名是自己刚取的笔名Marcinho,然后呢?罗伊斯实在想不起来了,他根本想不到什么把几年前的邮件翻出来重新审阅的方法,而莱万那时候根本就没有给他回信。


这对当时的他而言是理所当然的,现在这封莫名其妙的邮件才是天方夜谭。


他又尝试了一遍,将这个名字一节一节地拼了起来。通过电话那头的翻译,罗伊斯确信克罗斯听到了,并认出了他口中的名字。


对面沉默了一会儿,笑着说,“这是个整蛊,对吧?如果这是个整蛊,我会取笑你半年的,马尔科,你得多睡睡觉了。”


“恐怕不是的。”


没有人会整蛊一个素未谋面的小人物,不是吗——他都还没有一本像样的作品,而莱万在邮件的开头就打出了他的名字。他甚至在末尾说道:我相信你需要一些时间考虑,如果你同意我的提议,不妨在明天晚上前往慕尼黑九号大楼,我会在那里举办我们的订婚宴。


订婚宴。罗伊斯的眼睛定在这几个字上,几秒后嗤笑出声:“这可太荒唐了!”


“那你会去吗?”克罗斯似乎很快接受了这个事实,即使他并不是那么相信,还是犹豫地问出这句话。


电话那头只剩鼠标点击的声音,紧接着是一段急促的手指敲击桌面的声音。


“拜托,这怎么可能——”


……


而当天晚上,他已经租好了一套合身的晚宴西装。





3.


罗伊斯订婚了,而他还未曾见过对方一面。


学文学,一开始就不是家里人的愿望。不过罗伊斯执意要去,也就没人加以阻拦。虽说如此,实际上相信他能够靠自己的文学天赋创出一片天地的人实在少得可怜。他也知道这点,但命运指引如此,他也就顺其自然,让自己成为他想象里的一个标准公子哥,潇洒云游于刚踏入半步的文学圈层——至少在他灵感的瓶颈期吃不起饭的那段时间之前是这样想的——然后他就被催着走上人生的“正轨”了:找到一个爱人,成家立业,不要不切实际。


罗伊斯还没有想到一个完美的拒绝他们的理由,事实上他对于爱情和婚姻并没有巨大的反感:这是文学的重要灵感来源,不是吗?他谈过一次恋爱,在分开后受了不小的打击,那段时间他写了很多东西,却没有一份成型的故事。后来他停下了笔,是突然觉得自己不该把这份逝去的感情作为自己灵感的祭品。


逝去的感情终究是灰色的,再甜蜜的细节也会蒙上一层抹不去的薄纱。


再然后呢?他拒绝了几次相亲,来者也没几个真心实意想要去了解他的。不过对于罗伊斯而言,“通过相亲认识”这个概念就足够让他反感了——这可是最无聊的一种爱情!他允许无聊和平凡的存在,但不会去选择无聊和平凡。


至于莱万——他不知道这是不是个好主意,但值得一试,不是吗?不仅可以让身边人停止嚼舌根,如果获得了对方的允许,他甚至可以把这个故事写成书推广出去,用故事原型的噱头轻轻一点,自己多多少少也会引起一点舆论潮。


这也是为什么,罗伊斯今晚戴了他最满意的那枚黑色耳钉。他可不想后来人在调查他和莱万的订婚宴的时候看到一张自己不够精致帅气的照片。


形象管理是现代作家的必备要务。


于是,罗伊斯坐在慕尼黑九号大楼的餐厅里,对着玻璃整理自己的领结。莱万能认出他的模样吗?莱万万一是个八十岁的谢顶老头?或者是个中年发福的胡茬大叔——电视剧里的文学大师都是如此,他们甚至不会穿着正式的衣服参加晚宴,很大一部分原因只是为了凸显自己的与众不同和遗世独立。罗伊斯不喜欢这样。再或者,他也许会坐下来,递给自己一张巨额钞票,让自己成为他的三个,或者第三十个年轻漂亮的小玩具。再过分一点,他会来吗?


罗伊斯在抿下第十八口红酒之后突然意识到这个问题——他怎么确信对方一定会来呢?


他感觉自己的心脏飞快地跳了起来,墙上的钟已经指向九点三十,时针倒吊在圆盘里,千金般沉重。


R.L在邮件里说到,他会在九点二十之前到的。


罗伊斯有些苦涩地想,莱万多夫斯基是个言而无信的人……至少这样想会比发现自己其实被骗了要好得多吧?


他深吸一口气,又看了看桌子上的那束玫瑰。他到时候一定得澄清,这可不是他的品味,只不过那位金发女士赶着下班的时间不耐烦地催促他们买下那家花店的招牌,而这束红玫瑰就被硬塞到了他怀里,克罗斯一直点着头,给她付了钱。玫瑰的香气完美融入到了餐厅的氛围中,罗伊斯总感觉自己的西装上也染上了淡淡的男士香水以外的暧昧气息。


他告诉自己,再过五分钟,如果这家伙还不来,那他就认栽。


事实上,罗伊斯离开餐厅的时候,距离十点还差一刻。




4.


罗伊斯可不想浪费自己租来的这套西装,这可花了他不少价钱——这倒是其次。如果自己今天这么早就回了公寓,克罗斯一定会大笑他一番。好吧,事实上,他的好哥们大概率不会这么做,但是被一封来自伪大作家的诈骗邮件骗得团团转,甚至还告诉亲朋好友自己订婚的事情实在是太丢脸了。


于是他捧着那束花站在大楼外边,伫立在垃圾桶前。他往前走了两步,又退回来。


罗伊斯把玫瑰花束放在垃圾桶的桶盖上,将手插进裤兜里,转身走向不远处的一家酒吧。


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就和他喜欢的小说人物一样潇洒。罗伊斯相信自己今天的这身打扮能在酒吧过得不错,除去他偶尔会碰到的野蛮的家伙之外。那家酒吧的人很少有会再直接对他上手的,一周前他刚刚在那里制服了一个刀疤脸惯犯,而罗伊斯自己的外表实在具有欺骗性。


被问起来时,他只是笑笑说自己以前踢过球。


其实他还办过一张健身房的年卡。


而今天,罗伊斯推开那扇门之后,在酒保胡梅尔斯那儿点了一杯度数不算低的烈酒,在对方第三次确认之后眨眨眼说自己今天只是想不醉不归。


“遇到烦心事了?”


“平常的一天。”他笑了笑,接过冰凉的酒杯。


胡梅尔斯的手肘撑在吧台上,玩味地指了指他身后的卡座,“如果你想找点乐子的话,那个人是一个人来的。”


罗伊斯回过头去,一个黑发男人坐在窗边,脸色平静地往牛皮本上写字,而他的手机正放在耳边,嘴角时不时勾起微笑,似乎并不被喧闹的人群和音乐所打扰。


罗伊斯感觉手里的酒杯变暖了些,他摇了摇杯子,冰块在里边碰撞,随后堆在唇边。一口下去,他的喉咙燃起一阵滚烫的疼痛。


好吧,好吧。罗伊斯的心情不算好,他只是想找个人聊聊。


他从新西装的口袋里掏出小费塞到胡梅尔斯手里,随后径直走向窗边的男人,挤走了徘徊在他附近的两位女士,直接坐在男人对面,将酒杯放在面前,扯了扯西装下摆,露出那副人畜无害的微笑。


对面那人没有挂掉电话,下意识地抬起头。


就像那些典型的,下一秒就会低下头去再无一句交集的那种抬头,这种神态极容易出现在妄自尊大的社会名流与普通人之间。他们看似有过对话,实则也从未相遇。


真正的交流,并不是用距离衡量的。


而罗伊斯在那一刻感受到了那种距离,那种来自两个世界的陌生的距离,这种遥远和恐惧让他在那一刻后退,险些就要起身离开。他可不是那种会乖乖受欺负的人,哪怕是一个眼神——但那人在低下头的一秒后又以极快的速度重新看向了他,瞳孔逐渐放大。


这次罗伊斯看清楚了他的脸,清楚到能看见他嘴角的旧伤,也能看到他瞳孔的颜色。这种细致的观察,通常只会出现在酒吧。


好吧,现在他重新看向自己了,还需要点什么?一点音乐,一杯酒,一些暧昧不清的话题,加上点调情的礼仪,自然而然的,他们就能顺利地开个房了。鉴于这个人足够好看,罗伊斯的确有过一瞬间这样的想法,不过他今天没这个心情,这也是为什么他面对这样一张似乎正在惊讶的帅气脸庞的时候,想不出一句合适的开场白。


而对面那人抢占先机。


“马尔科?”


罗伊斯眨了眨眼睛。


对面那人挂掉了电话,而那时电话里分明还传出其他人滔滔不绝的声音。他皱起眉头,“你为什么在这里。”简直像在说陈述句。


“抱歉,我被你搞糊涂了。”罗伊斯笑了笑,又喝了口面前的烈酒。这次的灼烧感不如上次强,“我们认识吗?”


那人很快错开了眼睛,合上牛皮本,将钢笔盖上,发出嘣的一声。罗伊斯看得出,他也在思考一句合适的开场白。但他想不到的是,那人理了理自己同样精致的西装领带,看向他的眼睛:


“那我正式介绍一下吧,我叫罗伯特。很高兴认识你,马尔科。”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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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编:崩溃,好像又成长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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